培训机构申请补贴流程
①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学员参加技能晋升培训需申报开班。在开班前5天,将《顺德区技能晋升培训开班申请表和《顺德区技能晋升培训开班学员名册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就业促进科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区审核开班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由培训机构报生源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②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学员参加免费培训,在培训开班之日前,分别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系统地址:http://www.gdhrss.gov.cn>网上业务直通车>人才工作>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培训项目开班信息。自学员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信息,提交信息系统验证。(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可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代为申请)
③经信息系统验证通过后,相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持上述第四点第2款的“培训机构申请”资料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批服务科提出申请,学员个人不能重复申请。
④由审批服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对学员身份证号码和资格证书编号、级别、发证日期等信息进行比对和校验,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在每个月月末对学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过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审批服务科审批,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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