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型婚姻无效的主张不予支持,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不属于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也就不存在申请无效的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有的疾病型婚姻属于有效婚姻,但有的疾病型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申请疾病型婚姻无效的认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n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全文3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