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常常会出现翻供的情况。面对翻供,法院要科学对待,不能一概否认,要给予高度重视。法院要查明翻供的原因和内容,必要的时候传唤证人到庭质证。如果出现新证据,则可能会影响后期的量刑。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常常会出现翻供的情况。面对翻供,法院要有个科学的认识,不能一概否认,要给予高度重视。法院要查明翻供的原因和内容,必要的时候传唤证人到庭质证。如果出现新证据,则可能会影响后期的量刑。
庭 审 翻 供 后 , 法 院 如 何 判 断 ?
庭审翻供后,法院通常会进行一系列的程序来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首先,法院会核对证人的身份,确保证人具有作证资格。其次,法院会传唤相关当事人到庭,就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进行询问。如果当事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法院会进行审理,并听取当事人的理由和证据。此外,法院还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进一步了解证人的证言来源和过程。最后,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进行判断,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在法庭审理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翻供。法院需要审慎判断,不能轻易否认。法院要查明翻供的原因和内容,必要时传唤证人到庭质证。若出现新证据,可能影响后期的量刑。庭审翻供后,法院会进行一系列程序判断证人证言真实性。法院会核对证人身份,确保证人具有作证资格;传唤相关当事人到庭,询问证人证言真实性;审理当事人异议,听取当事人理由和证据;对证人进行询问,了解证言来源和过程。最后,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证人证言真实性进行判断,作出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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