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市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窗口提交
2.受理现场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受理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如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应该补正的材料;如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4.办理进程查询可电话咨询
5.办理结果《工伤认定决定书》,长期有效。
6.送达方式现场领取或者邮寄送达
二、宜春市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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