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本市建设自住住房改造、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总收入15%等。非住房类提取条件包括本人及配偶患重病、退休、出境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迁出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外地重新就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再就业、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余额;
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本市建设自住住房改造;
4.本市自住住房大修;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6.本市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总收入15%;
7.非住房类:
1.本人及配偶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切除术.重大器官移植术.主动脉手术9种重病.重病;
2.退休;
3.出境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迁出本市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外地重新就业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两年未再就业的;
8.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大庆公积金提取规则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和职工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而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和职工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因此,根据以上法规,可以得知大庆公积金提取规则包括:最高额度为60万元,提取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包括最高额度为60万元,提取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建设自住住房改造、自住住房大修、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等条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患有9种重病、退休、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迁出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外地重新就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再就业、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条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关于印发市级机构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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