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款,若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就业,则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此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也可以进行提取。领取者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的材料,方可办理领取手续。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款,若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就业,则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此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也可以进行提取。领取者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的材料,方可办理领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哪些情况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哪些情况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贷款本息的;
6. 房租提取的。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要符合上述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购买商品房的合同、住房贷款合同等。此外,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提取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仔细了解当地的规定。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款, 若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就业,则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此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也可以进行提取。但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的材料,方可办理领取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房租提取的。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提取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仔细了解当地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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