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被装上承运人船舶时即完成交货。
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
CF(CFR)和CIF不同,CF:costandfreight,指成本+运费,后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称,也就是说运费要算到目的港,责任也止到装货港。
CF(CFR)通常是指FOB+运费。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若当事方不承担装船义务时则应使用CIP术语。
一、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陷阱1:
不写交货时间,或者交货时间约定不明,如约定几月几号之前,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之间。导致买方不能准时收货,延误商机。
应对方法:
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交货期。
陷阱2:
卖方不写交货地点和方式,导致价格已包含运费,卖方却不提供运输服务,造成买方的损失。
应对方法:
写清楚交货地点和方式,以及价格是否已包含运费,是自提、站到站还是门到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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