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费和租赁费的区别如下:
1、税率不同,场地使用费税率是6%,租赁费税率是11%;
2、征收率不同,场地使用费征收率3%,而租赁费征收率5%;
3、主体不同,场地使用费属于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申请使用场地而按场地面积和中国政府规定的使用费用标准,场地租赁费属于出租人将自身所拥有的场地交与承租人使用交的费用。
一、场地使用费计算标准如下:
1、一般地区每年每平方米5到300元;
2、大中城市市区和近郊区每年每平方米最低不少于10元,没有高限;
3、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除在大城市市区繁华地段外,单计场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最高为3元。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享受减征免征的优待,凡场地使用权为中方合营者投资股本。
二、租赁费包括以下项目:
1、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
总的来说,场地使用费和租赁费有明显的区别,但都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
特使权使用费包括
特使权使用费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商标权等给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我国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一项应税收入。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特许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用以为自己服务谋取利益,只有当特许权所有者同意转让或允许使用,并在支付一定使用费后,才能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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