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如何处理
如果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了协议,但一方或双方未履行该协议,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行动:
当某一方或多方未能履行调解协议规定义务之时,应对其采取何种强制执行措施?这是许多当事人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在此,我们首先为您介绍两类常见的途径:
第一,若是在法院主导之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且该协议已然生效并获得法院正式承认,当事人即可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可能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包括限制被申请人的财务活动范围、查封其不动产等,以保证协议得以顺利执行。
第二,若调解协议是在其它有关行政权力部门或是执行部门(例如地方政府、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的辅助下成功达成的,当事人仍旧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该协议强制执行相关事项。
假设调解协议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同意的,而且这份协议已经生效应如何解决呢?同样,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协议。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拒绝履行法院所做出的生效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将会被认定为构成抗拒判决、裁定罪。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当调解协议是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所产生时如何执行
建议当事人首先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复审或司法认证申请,其次也可以尝试申请支付令,以此作为督促履约的手段。
此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在调解协议生效后的15天内发起仲裁复审,在调解协议生效后的30天内向法院递交司法确认申请书,支付令则需要在债权人收到支付命令之日起的15天内提起。
除此之外,如若在调解书取得法律效力后两年再行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请求,对方很有可能会针对强制执行时效提出异议。
因而,在调停协议达成后的30天之内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大概率能因较为恰当而减少后期的诉讼纷扰。
总而言之,不论遇到哪一种状况,当调解书已经具备了法律执行力后,所有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尊重并遵循它,并尽可能的遵守其中规定的义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调解书预先设定的义务时,当事人应及时与其沟通催促其履行,或者直接通过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如果无法在调解书生效两年之内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对方很可能会以此为理由反对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的环节当中,若对方名下确系存在相关财产,一般都可以确保法院能够授权理清所有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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