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的,若该事故因工作原因产生或在上下班时产生,则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下班路上被电动车撞伤算是工伤吗?
如果你能证明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你不是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路上发生意外老板需要负责任吗
劳动者在上班路上发生意外的,符合法定情况的,老板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属于这样情况的,不构成工伤。因此,职工在上班路上发生意外的,老板一般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老板就需要承担责任了。
三、工伤认定中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这些: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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