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法律规定,房东是否有权限制租住人数,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确定,如果无法协议补充确定的,承租人,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房东无权限制租住人数。
房东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吗?
房东不能随意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关于合同的解除,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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