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籍冲突消极解决方法
第一种是通过国内立法。各国在制定国籍法时,应充分注意防止和解决可能产生的国籍冲突问题。这是目前解决国籍冲突问题中最基本的方法。
第二种是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方式。通过双边条约防止和解决有关国家间的双重国籍问题,是各国广泛采取的解决双边国籍问题的方式。目前有许多这种条约。另外,为解决国籍冲突问题,各国还签订了一些多边条约或国际公约,但由于国籍问题的复杂性,目前这样的条约和参加的国家都为数不多。
二、什么是国籍冲突
国籍冲突,是指由于各国国籍法规定的不同而导致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或无国籍的法律状态。双重国籍和多国国籍称作积极的国籍冲突,无国籍称作消极的国籍冲突。国籍的冲突造成管辖上的许多麻烦,致使诸如服兵役、纳税以及外交保护等问题难以解决。各国可以通过国内立法,国际条约等方式消除国籍的冲突。
三、什么是消极冲突
1、国际通行做法
无任何国籍的当事人,多以其住所地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若无住所或无法确定其住所,则以其居所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2、中国相关规定
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全文5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