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任免。
一、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是什么
主体资格是指股东(出资人)、隶属机构的资格证明,如股东(出资人)、隶属机构属企业法人的,其主体资格证明就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列表如下:股东(出资人)、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事业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企业设立登记的批文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村委会村委会成立时的批文或乡镇府证明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成立时的批文或街道证明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
二、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处置办法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处置办法如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凡购置、自制、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类型
事前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行政决策、开展行政行为之前进行监督。事中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机构决策与执行过程中所进行的监督。事后监督是指行政决策或者行为作出之后,相关监督主体进行的监督活动。根据监督活动开展的持续时间不同,行政监督又可以分为长期监督和暂时监督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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