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流程:
①参保人因转院或在异地居住、探亲等原因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先垫付现金。
②出院后携带齐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县或镇(街道)居民医保中心办理报销申报手续。
携带的材料:
①疾病诊断证明书
②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③住院发票原件
④出(入)院记录
⑤患者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邮政存折复印件
注:住院患者住院前不需要到社保局进行就医备案,直接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即可,出院后可以直接报销
各地社保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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