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将孩子过继给妹妹,在法律上应该叫妹妹收养而姐姐送养的行为。收养子女需具备收养条件,还得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
一、领养孩子没办领养登记手续是否合法
收养未成年子女,应当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私下送养、收养孩子,未经民政部门登记,不属于合法的收养关系。
二、无配偶者怎么收养孩子?
无配偶者收养孩子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应该注意的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
三、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过继给别人
离婚后,孩子不可以过继给别人。
一般情况下,生父母要想把子女过继给他人,那么应当双方当事人共同送养。在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情况下,才可以可以单方送养孩子。由此可知,离婚后,过继孩子的行为,不满足单方送养的条件。因此离婚后,孩子不可以过继给别人。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不可以随意将孩子送养。除非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有特殊困难,确实无力抚养子女的,才可以将孩子送养。送养时需要孩子父母双方都同意,并且要共同送养。过继,亦称“继”、过房、过嗣、继嗣。一种是过继出去,指把自己的子女继入养父母家庭为其后嗣。另一种是过继进来,指没有子女的人,收养同宗或亲戚的子女为后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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