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执行过程中,具有如下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放弃探视权的约定是否可行?
放弃探视权的约定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探望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探望孩子的规定是: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有关法律规定,如果需要注意探视权的强制执行,法院一般只会采取措施消除障碍,而不会对孩子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三、离婚后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探视权可以自行约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诉讼离婚中,对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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