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如何才能一房多卖
我们强烈建议您与卖方完成房产交易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携带完整的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当您收到交易所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书面通知时,请务必准备好所需费用如手续费、契税以及印花税等,以方便顺利地完成过户流程。在您成功办理完毕买卖过户手续之后,作为买方身份的您需持有由房地产交易所颁发的房产卖契,并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亲自至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级别的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在此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会对您提供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和验证,通过后,您将有资格领取属于您的房地产权证。总的来说,房产证的办理通常会依据双方签署合同时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若开发商出现任何延期或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此时,您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武汉房产证延期交付怎么办
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我们强建议您务必及时完成网络签约环节,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的指引,采用资金监管以及资金托管的方式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依据当前的房屋买卖交易制度,二手房的网络签约能够让整个房产交易变得更加清晰透明,通过规范化的合同文本设定,我们尽力保证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保护,同时,通过备案程序,也能有效地防止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
当您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我们建议您尽可能地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的条款,并适当加重对此类行为的违约责任,以防万一。
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所购房屋的产权状况是非常重要的。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直至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前,还会存在一段时间的空档期。鉴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不稳定性,在此期间,卖方有可能会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转售给他人。
为了避免此类风险的发生,购房者应该积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状况,并妥善保管好房屋产权证,这也是对卖方可能出现的“一房二卖”行为的一种预防措施。
最后,我们建议购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前,最好能够等待房屋交易中心完成登记工作,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部分卖方利用“一房二卖”的手段骗取购房者的购房款,从而导致购房者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有助于维护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与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n(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n(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n(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n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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