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终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单位在报纸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先决条件,以使刊登报纸辞退员工的程序生效,必须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首先,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亲自送达。如果不能直接送达,可以邮寄
其次,通过邮寄方式向员工发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最好是通过特快专递。如果邮件被退回但未送达,退回的信件应保持完整,这是非邮件送达的证据
第三,在获得非邮件送达的证据后,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体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已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精神送达相关法律知识,企业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办理相应的旷工退市手续。因此,企业在通知请假、请长假、请长期病假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时,应遵循对员工负责的原则,直接以书面形式为员工服务;如该人不在,应交同住的成年亲属签字。难以直接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已登记的询价回执上注明的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当被送达员工下落不明或无法通过上述服务方式送达时,才能进行服务公告,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对旷工、违规的员工进行开除。可以直接送达或者邮寄但不使用的,以公告方式直接送达的,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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