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
深圳居住证签注是什么意思
深圳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新办居住证后,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后可以补办签注。补办签注后再次办理签注的,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中止功能两年的居住证会被系统自动注销。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应当自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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