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条件:
在我市就业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中专(含中职)、中技学历或取得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并且社保已经联系缴纳半年(含半年)以上或在我市从事非农领域生产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
所需材料凭证:
①迁入人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录用登记表”、
②中专(含中职)或中技学历(含)以上文凭或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
③连续缴纳半年或三年年以上养老保险帐户查询单、
④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⑤居民身份证办理。
咨询电话:0731-8866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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