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落实“长政办函〔2017〕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试行)》细则,户籍认定以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含集体户口)为准,不以身份证号为准,长沙集体户口可以以长沙市户籍买房。
长沙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流程
一、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所需条件
1、在本地有属自己或配偶的住房;
2、在本地有直系亲属和配偶可以投靠的。
3、户口迁回原籍的,需先征得原籍派出所的同意并出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后才能办理迁移。
二、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所需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新立户还需物业开一张证明。
6、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三、办事程序: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关于落实“长政办函〔2017〕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试行)》户籍认定以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含集体户口)为准,不以身份证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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