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所涉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会撤销案件,不进行刑事拘留。在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
在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所涉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他们就会撤销案件,不进行刑事拘留。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
公 安 机 关 撤 案 , 案 件 是 否 还 有 案 底 ?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没有达到行政处罚的条件,或者超过追究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同时,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办理情况应当制作归档卷,归档卷应当永久保存。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撤销案件,则案件将不再有案底。但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过程中,如果收集了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可能会作为后续案件处理的依据。因此,虽然案件已经被撤销,但相关证据仍然需要妥善保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所涉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他们将撤销案件并停止刑事拘留。在审查批捕阶段,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检察机关将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撤案。如果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没有达到行政处罚的条件,或者超过追究时效,他们将撤销案件。归档卷应当永久保存,相关证据仍然需要妥善保管。因此,案件虽然被撤销,但相关证据仍然非常重要,需要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情节特别轻微的;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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