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单人申请及两口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3.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5.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6.申请人离异的,离异满1年后方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本人向申请部门递交材料第二步: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等情况进行初审第三步:民政局核查收入财产第四步:审核合格发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3】281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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