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侵权纠纷的损失赔偿金额应该如何计算
1、权利人损失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规定,权利人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用公式表示如下:
权利人损失=专利产品减少销量(或侵权产品销量)*专利产品合理利润
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可以视为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也就是说,侵权产品每销售一件,可以认为会导致权利人的专利产品销量减少一件。
2、侵权人获利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规定,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用公式表示如下:
侵权人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量*侵权产品合理利润(营业利润或销售利润)
其中,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税收附加,而营业利润=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许可费的合理倍数
根据专利法第65条规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
专利法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5、约定赔偿
根据专利法第65条规定,上述第1种到第4种的计算方法有所谓的法定顺序,即只有前一种计算方法难以确定的,才能适用第二种计算方法,依次类推。按照尹*天教授的解释:之所以作出这种修改,是因为按照民事侵权的一般原理,对民事侵权行为首先应当以权利人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只有在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
二、如何认定专利侵权
1、有法律效力的专利权遭受到侵害、被侵害的专利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如果行为人未经许可使用的专利是已经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或者是有效期已满,不再具有法律保护的专利的话,这种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专利法》特别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在国际下发专利权证书之前,使用该项专利的话需要支付使用费用。专利权确定之前,对于获得专利权之前的纠纷所产生的费用,专利权人可以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存在侵权的行为、行为人在行动上存在着侵害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的举动;
3、侵权是为了以生产经营的方式谋取不法利益、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是非生产经营的方式的话吗,这种行为不是侵权行为;
4、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允许;
三、什么是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有的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
其一、直接侵权的变现方式具体如下列所示:
1、行为人直接使用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
2、行为人直接使用专利权人的产品、发明;
3、行为人直接销售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
4、行为人直接将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口;
5、行为人假冒他人的专利,为了自己生产经营的目的,不经专利权人的允许,直接将专利产品对外销售,获得了很多的不法利益。就算行为人可以提供产品的来源,但是这种行为依然属于侵权行为,需要立即停止;
其二、间接侵权行为、这种行为不属于直接构成侵权,行为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诱使他人帮助自己侵害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诱使他人犯罪的行为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不仅仅对专利权人造成损害,对那些被诱导的人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伤害。所以专利权人有权要求法院对行为人的恶劣行为予以惩罚。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