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视作品二创侵权,平台能免责吗
二次创作不是一定侵权的。短视频平台虽然没有直接侵权,但允许或是默认二创剪辑用户侵权,某种程度上双方共同完成了侵权行为,所以平台也不能免责。具体分情况:
1、如果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不认定为侵权;
2、如果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二创和抄袭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抄袭是将别人的作品照抄照搬或者拼拼凑凑作为自己的去发表,未付出独创性劳动,并且实质性相似。二次创作是作者本人或者作者授权给其它人在原作基础上继续创作。即二次创作,是指使用或引用了权利人已发表的作品再进行独创性的再创作;
2、性质不同:抄袭是侵权行为,二次创作不是一定侵权的。
三、哪些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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