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将身份证和银行卡给其他人办理某种业务使用,对方未经同意,擅自办了网贷。要根据实际情况看网贷公司本身是否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如果是网贷公司没尽到义务,则不需承担任何责任。第二种,身份证和银行卡被别人盗用了,拿去办了网贷还卷走了钱。那么这件事的性质转变成为盗窃案,作为受害人,又不是实际的贷款申请人,本人没有偿还贷款的义务和责任。
一、担保人欠的贷款钱不还怎么办?
贷款后,贷款人不会管贷款是由借款人使用了还是担保人使用了,只会按照贷款的一般情况主张债权。如果是一般担保,贷款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只有在通过法院判决和执行程序仍然不能获得赔偿的情况下,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而连带担保,是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中的任何人主张权利。任何时候都是有义务还款。
担保人使用借款人的钱,属于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借款,与借款人之前的贷款合同无关。如果因为担保人擅自使用借款人的相关款项造成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担保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用身份证替别人贷款的后果是什么
用身份证替别人贷款的后果如下:
1、产生不良的信用记录;
2、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3、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最长时间为五年。
一旦身份证丢失或被盗要及时补领,根据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出现被冒用也无需担责,用证部门则需要承担审核责任;因为身份证丢失后被不法分子冒充办理信用卡,银行因此受到财产损失,这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当事人虽有保管好自己身份证明的义务,但是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贷款时,本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贷款,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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