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如何惩罚醉驾初犯
醉驾初犯的处罚标准如下:
1.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吊销驾驶执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的犯罪嫌疑人,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取保候审在哪里办理
醉驾取保候审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可以办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取保候审的条件,经上述机关批准,在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可以取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醉驾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醉驾立案后一般无法撤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经审查后认为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符合其他依法不追诉情形的,检察院可做出不起诉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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