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夕,北京市一中院公布了近5年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据介绍,十大案件中外方胜诉率占全部案件的55.2%,总计获得赔偿款达4800余万元。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涉案标的额不断增大。2006年至今年10月间,市一中院共受理各类涉外知产案件2691件,标的额高达3.3亿元,每年受理案件数量也从2006年的241件达到今年截至10月份的1367件,案件数量增幅高达470%。其中支持和部分支持外方诉讼请求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5.2%,判决外方获得赔偿款总额达4800余万元。
涉外案件中,包括了谷歌起诉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微软公司诉攒机商侵权案、意大利费列罗巧克力要求商标保护案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涉外知识产权案。
不过,外国公司虽然普遍获得了经济赔偿,但精神索赔往往不能实现。据市一中院法官介绍,外商要求销毁侵权生产模具和赔礼道歉这两项诉求,一般难获支持。
销毁模具是为了杜绝再次发生侵权行为,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这种担责方式,法院仅可以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另外,根据法学界的通说,只有人身权受到侵害时,侵权方才须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因为企业间不存在人身权利,所以外方提出的赔礼道歉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
参加发布会的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北京代表处知识产权顾问小池清人表示,近年来,中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显著提高,司法也更加透明,但是部分企业仍然不够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他希望中国政府和司法部门能进一步加强工作,提高外企投资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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