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公司23日向记者证实,美国中部时间2月22日,当地法院就华为公司起诉摩托罗拉公司和诺基亚西门子公司一案正式做出裁决,禁止摩托罗拉公司向诺基亚西门子公司转移华为公司的保密信息。
在此次法院颁布的初步禁止令中,禁令范围不仅包括此前临时限制令中提出的禁止摩托罗拉向诺西转移华为的保密信息,还要求摩托罗拉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华为保密信息的安全删除检查,及允许华为对诺西维护摩托罗拉设备的服务记录进行审计等要求。
在诉讼请求得到美国法院的支持后,华为昨日发表声明,要求摩托罗拉必须遵守合同约定,保护华为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我们希望摩托罗拉现在把关注的重点放到如何保护华为的知识产权上。”
据悉,自2000年起,华为就与摩托罗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涉及无线接入、核心网等多个领域。合作中,摩托罗拉大量地使用华为公司的技术和知识产权,向客户转售华为公司无线网络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
自2010年7月诺西宣布收购摩托罗拉无线网络业务资产以来,华为就一直主动与摩托罗拉沟通,以确保摩托罗拉不将华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转移给诺西。华为公司表示,如果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在这项收购中被摩托罗拉转移,华为公司将蒙受不可估量的损失。
不过,华为认为摩托罗拉未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华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安全,这迫使其最终选择以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今年1月24日,华为向美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旨在阻止摩托罗拉非法向诺西转移华为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
这次胜诉也被业界认为是华为在经受了2002年思科和2009年摩托罗拉的侵权起诉后的一次胜利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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