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4-01 19:03:04 4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遗嘱公证是怎样规定的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遗嘱人是年老体弱者、危重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证人员在与其谈话时,要录音或录像。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的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或盖章。上述情形,公证人员应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盖章的,公证人员还要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二、公证遗嘱费用如何收取的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和遗赠公证费用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

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三、起诉法院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

(一)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二)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三)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五)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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