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便可依法宣告某个人死亡。关于宣告死亡的法定要件如下:首先,需有证据表明其已经离世且四年内杳无音信;其次,如若因突发意外而不知所踪达两年以上,也可依法宣告其死亡。在此情形下,即便仅有相关机构出具的个体无法生存的确凿证明,亦无需受制于原定的两年时效限制。此外,有权提出宣告死亡请求的,仅限于与被宣告死亡者存在切身利益关系之人。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