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则是什么
时间:2023-06-29 15:20:25 1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则如下:

1、非农村集体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继承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

2、与父母共同生活,子女为村集体成员的,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若子女本身也有宅基地,两处宅基地,可申请确权;

3、不与父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子女继承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农民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者遗嘱接受死者财产的法律事实。继承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

一、户主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一)、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回收

1、宅基地户主为农村集体供养的五保户

集体供养的五保户,无儿无女,他们作为宅基地的户主,在去世之后,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宅基地户主为子女户口迁出农村的老人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可继承农村房屋,但由于子女户口迁出后,则失去继承的机会,就算有,也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若长期闲置,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二)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子女、亲属继承

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由子女继承

(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且经常生活在一起,则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

(2)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但没生活在一起,可达到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可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

2、宅地基户主去世后吗,由亲属继承

(1)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若由家门亲属或兄弟中某个孩子过继过来照顾老人生活的,那么就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房子。

(2)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没有兄弟姐妹,但由比较远一点的亲戚照顾,后经老人和村上同意后,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一切财产。

3、宅基地户主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1)宅基地户主的女儿出嫁且迁出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也可以使用屋下的宅基地,但不允许翻建或新建,若是倒塌了,则由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宅基地户主女儿出嫁户口未迁出:女儿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并可以新建或翻建,也可转让给其他本村村民。

二、非农户口不能建房

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拥有使用权。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并且,农村户口的父母去世后,落户城市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宅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对继承的房屋不能修建和翻建,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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