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不管哪一方都可以写。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一、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签其他合同的注意事项可以参考签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因为买卖合同是最典型的合同,民法典对买卖合同的签订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和方式,还有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其中合同当事人、标的、数量是必备条款。
二、安置房购买协议是什么
安置房购买协议的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和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案、日期等。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销售合同的内容除依照规定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和效力。
三、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呢
买卖房子合同这样写: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物。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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