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取得成都户口可以选择哪些渠道?
(一)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核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二)暂住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四)投资入户
前置条件:在成都核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五)纳税入户
前置条件:在成都核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六)经营入户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新生婴儿入户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十)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含往届生)
前置条件: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内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核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十一)海外留学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核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十二)同城网迁(含郊县)
前置条件: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含郊县),现将户口迁至成都另一房产处。
可以选择的渠道我们可以看出真的是非常的灵活多变的。除了大家熟知的学历落户,购房落户以外,纳税落户,经营落户,投资落户都是可以选择的落户渠道。相信通过成都市政府针对落户上的一些创新性的改革方式,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也可以为其他省市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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