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工人在同一雇主连续工作十年,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雇主和雇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议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议除订立动产合同外,还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十年的
(3)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未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应视为雇主和雇员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
许多雇主和工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存在普遍的误解,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不能终止。因此,许多工人将无限期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并尽力与雇主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将无限期劳动合同视为“终身负担”,并试图逃避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在这方面,作为为单位贡献了“黄金时代”的合格老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给予合理保护。但是,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我们不能不合理地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的是错误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一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可以通过协商终止、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三种方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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