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委托书
遗嘱执行人委托书就是指被继承人指定一个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分配遗产的文书。我国法律对于遗嘱执行人委托书没有特别的规定,因此遗嘱执行人委托书的签订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就可以了,写明双方的具体的信息、委托事项和权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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