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做债务委托吗
个人是可以合法委托他人追讨债务的,委托他人追讨债务的,可以出具委托书,但讨债者不能暴力讨债。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二、中国有个人债务重组吗
债务重组的主体在我国只涉及到公司,没有个人债务重组。其实现在我们所做的跟银行的这种行为只是一种协商行为,就像借款人逾期了,金融机构会委托第三方催缴机构进行催款,同样既然是两个平等的主体,借款人也可以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但是记住不能说自己是债务重组公司,因为法律上个人是不能做债务重组的,法律也不承认个人有债务重组。
三、借款人失踪死亡,继承人要还债吗
出借人拿钱的时候往往想不到将来,特别是遇到个不靠谱的借款人时,对方在该还钱的时候玩失踪,失踪了还是没关系的,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现在发现对方不积极还钱的,还是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的。不过,要是发现借款人死亡了的,那么这个事就比较难办了。
其实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玩失踪死亡的,那么出借人现在可以接着找其继承人还钱。不过找继承人还钱的,不能要求其全部还清欠款,而是要其以借款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其继续还。
当然,要是借款人的继承人自愿承担剩下的欠款的,那么出借人现在是可以接着找其继承人还钱。
另外,如果这是夫妻债务的,那么现在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也要注意,夫妻之间另有规定是个人财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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