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时不是必须实缴出资,现行《公司法》实施后,设立公司出资时的实缴出资制度已经转化为认缴制。所以在公司设计时股东只需要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认缴出资即可。不过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要求实缴出资的,则仍然需要实缴出资。
设立公司时怎样缴纳出资
设立公司时缴纳出资的方式:股东既可可以实缴出资也可以认缴出资,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其他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在出资时,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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