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抚养费给少了,另一方要起诉增加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离婚后,当事人要起诉对方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必须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发现该诉讼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以裁定书的形式告知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上诉。
如何起诉不给抚养费的人
起诉不给抚养费的流程一般如下:抚养方先收集对方没有准时支付抚养费,或者拖欠抚养费的证据。接着抚养方要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立案处理。不立案的,法院会发书面通知。立案处理的,抚养方要到立案庭递交证据,交起诉费。人民法院要通知举证、发送传票、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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