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因前夫抚养费给少了而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离婚后,当事人要起诉前夫抚养费给少了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发现前夫确实未足额支付抚养费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其中人民法院发现该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出具裁定书,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
离婚后前夫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样处理
离婚后前夫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办法:
1、先与对方协商,在对方有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2、双方同意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能力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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