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如何界定民事责任能力
民法典界定民事责任能力是根据公民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来划分民事责任能力,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称为可以独立进行部分民事活动能力的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鉴定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需要鉴定的,就必须鉴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如下:
1.民事权利能力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活动以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实现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的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资格。
全文7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