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指山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海南无季节时令区分)。
二、五指山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条件
(一)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均为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五指山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双方申请人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彩色照片
四、五指山市民政局结婚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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