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是终审,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在我国法院审判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检察院抗诉或者人大进行再次救济自己的权益。
一、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是否是终审
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是终审。通过二审后终审,二审终审后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诉,只能向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但一般申诉案件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劳动纠纷的民诉案也不例外。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二、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同样可以提出抗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三、劳动纠纷一审终审如何撤销
劳动纠纷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请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裁定、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决或发回重审,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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