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职工工伤赔偿标准
时间:2023-03-27 00:40:29 2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职工工伤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到三十七条。

一、试用期遭受工伤要怎么办?

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跟非试用期工伤都是一样的处理流程。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及时得到救治。具体项目是需要根据劳动者实际的工伤情况以及工伤伤残等级来进行确定的,其具体赔偿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二、八级工伤残疾有哪些赔偿标准

八级工伤残疾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以医疗票据为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工资按工伤前职工的工资待遇和治疗时间计算;

3、一次性伤残补贴:十一个月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薪;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是: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2、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三、广西南宁的四级工伤能补多少钱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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