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室不能私自改造,业主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自行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和结构属于违法行为,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责任。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有责任将小区地下室内水淹?
地下室进水,首先要弄清漏水的原因。如果是质量或者设计引起的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如果是因为管理不善引起的漏水,则是物业的责任。如果是住户故意损坏管道造成的漏水,则是住户的责任。首先需要确认一下,在地下室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是否有类似免责类的提示。如果没有,应该先通过物业查找出现漏水的原因。分两种情况:开发商防水类未出质保期的和已出质保期,物业巡视不到位或者处理不到位。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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