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程序有:
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勘查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等。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
保险理赔程序
1、非诉讼业务和诉讼业务的概念。
2、理赔问题的程序:第一,索赔行为产生;第二,核赔;第三,理赔。
3、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索赔环节应该尽两个方面的义务:
(1)险事故发生后应该及时通知保险人;
(2)向保险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
4、根据“险事故发生后应该及时通知保险人”派生出的问题:
(1)“及时”怎么理解?
(2)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事故损失的大小。
5、根据“向保险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派生出的问题:
(1)要证明保险事故真实发生;
(2)要证明损失程度多少;
(3)要证明因果关系。
6、涉及到提供材料的问题,《保险法》修改后规定就比较详细了,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被保险人提供材料的范围法律有了限制,即法律规定范围是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被保险人的法律义务。
第二,提供的材料必须在被保险人的能力范围。
第三,就是对保险人权利的限制。
7、律师代表被保险人时,律师必须要控制保险公司要你提供的材料。
8、律师代表保险公司,一定要注意保险公司遇到举证问题,保险公司举证不了,就得承担责任。
9、一次性的问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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