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国内各家寿险公司所使用的都是1998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航空意外保险条款和费率。保险金额按份计算,保费每份20元,每份保额20万元。同一投保人最多可以买10份,即最高保险金额为200万元。
航空保险的有效期一般会分为以下几种:
1、单次。保障一次航班,通常会跟航班号挂钩。
2、短期。可能是1天、7天、10天。这段期间内乘坐的航班都可以保障。
3、一年期。现有航空保险一般都是7-10天,也有公共交通险含航空保一年的,建议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推荐买一年的航空保险。
航空保险有效期提前终止情况
赔付全部保险金额。在发生连续损失的场合,按承保金额如数赔付之后,保险人不再承担责任,保险单项下的义务即告终止。但对承保期内的一切损失,不论损失次数及损失金额,均提供保障的保险单,即使已对其中的某项损失作过赔偿,保险单仍有效。
经双方同意,保险期限内,双方可随时取消保险单。保险单可赋予任何一方以明确的取消权。被保险人也可将保险单退还给保险人,并收回退保金,但以条款中有此规定为限。
经被保险人申请。在长期保险单的条件下,被保险人可在特定时间内,有权要求终止保险,取消保险单。
依法终止。根据法律规定而提前终止保险。
违约终止。被保险人如有违反保险单要求的行为,保险人有权依据违约程度,重新确定保险期限或废除保险单。如果废除保险单废止期从违约时开始。保险单在违约行为发生前仍然有效,是有效合同。虽对违约产生的损失,被保险人无权要求赔偿,但对违约前已经发生的损失,要求给予赔偿的权利依然存在,保险人仍应给予赔偿。
每一份保险都有自己的有效期限,而其有效期是指从生效时起到保险限届满时止的阶段。不同险种的有效期是不同的,有效期会根据险种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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