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登记是需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公民共同到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
(一)本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表)。
(二)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三)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四)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五)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六)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说明:
1、双方当事人还须提交大2寸近期的同底色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上海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问: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答: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问: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材料?
答: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有《社会保障卡》的也同时带上);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内容必须为离婚。
3、问: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答: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合影照片)——>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登记(颁发《结婚证》)。
4、问:办理结婚申请到领取结婚证需要多少时间?
答:经审查,当事人证件及证明齐全、有效,结婚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5、问: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答: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问: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材料?
答: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有《社会保障卡》的也同时带上)、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和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
7、问: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答: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单人照片)——>受理(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自愿离婚协议书)——>审查——>登记(发给《离婚证》)。
8、问:办理离婚申请到领取离婚证需要多少时间?
答:经审查,当事人证件及证明齐全、有效,离婚条件和协议符合有关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9、问:本市国内公民婚姻登记机关的地址在哪里、电话是什么?
答:见上海市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三、深圳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一、办理结婚证的材料(一)内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三)华侨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四)外国人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二、不予办理结婚证的情形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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