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去世后多久可以再婚
时间:2023-08-07 09:41:57 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先于另一方去世的情况很多。夫妻一方先于另一方去世的,配偶处于丧偶状态,失去配偶的一方可以再婚,那么配偶去世多久才能再婚??配偶去世多久可以再婚?这个问题可以说是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配偶去世后,夫妻关系自然解除。当事人想结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据到婚姻登记机关再婚。从道德角度来说,会因地方习俗而有所不同。以上知识是对配偶去世多找时间再婚问题的回答。配偶去世后,夫妻关系自然解除。当事人想结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姐姐去世了,妹妹可以继承财产吗

有权利继承姐姐的遗产。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去世,生存的一方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按份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明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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