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勤勉义务法院判驳回
时间:2023-06-06 19:55:27 3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行政诉讼作出判决,一审驳回了原告丁某某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2007年8月30日,证监会认定该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披露依法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致使上述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03年、2004年未按照有关规定对72笔重大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等,违反了1998年颁布的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上述事实发生期间,丁某某任该公司董事,且曾先后于2003年8月27日、2004年3月24日书面委托该公司董事长肖某某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证监会认为,丁某某作为公司董事,属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据此,证监会做出处罚决定,对丁某某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分别对深信泰丰公司以及该公司的其他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丁某某认为,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其系股东委派挂名,并不实际参与经营管理,属于非直接责任人员,不应当按照直接责任人员的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处罚决定依据的法律条文与现行的证券法条文不符,属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据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处罚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深信泰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在原证券法实施期间,证监会依原证券法进行处罚,适用法律正确。丁某某作为公司董事,有责任履行董事职责。其委托他人参加了董事会会议,该受托人亦在董事会的决议上签了字,同时没有证据证明丁某某已经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故其应当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人民法院报·郭京霞

全文6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新时间:2024-01-16 17:00:05
查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最新知识
针对未尽勤勉义务法院判驳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未尽勤勉义务法院判驳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